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2020-07-06 来源:hao86 宋朝铜钱 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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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编今天想给大家带来一篇精彩的历史故事,这件事讲的是关于宋代时期,铜钱的发展,以及铜钱外流的途径。

宋代铜钱的外流主要有三条途径:一是回赐,二是博买,三是走私。

铜钱只是回赐物品的一类,其数量并不大。但有时也达到上万缗的数目。如熙宁十年,宋政府回赐给注辇国王钱81800缗,元丰二年又赐给三佛齐64000,元祐二年宋回赐给交趾钱10000贯。贡赐贸易从经济角度来说,宋政府得少失多,回赐的价值都超过贡物价值。例如,元祐二年回赐给交趾钱1万贯,而其“进奉物价九千四百九十四贯”。

苏轼曾指出:“馆寺赐予之费不可胜数…朝廷无丝毫之益而远夷获不赀之财。”朝贡贸易不仅耗费大量回赐而且众多商人冒称贡使,骗取回赐,势必导致市舶抽解的减少。因此,宋政府严格限制朝贡贸易,规定了各国朝贡的人数和规模,禁止商人伪称使节进贡,以减少回赐之数。贡赐贸易处于宋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由于宋政府的严格限制,铜钱由此外流为数不多。市舶司建立之初,宋是“以金银、铅锡、杂色帛、瓷器”与番商交易。

大多数时候宋政府并不是用铜钱直接博买,而是以度牒、师号、银两等折支。而且在嘉定十二年规定了止以绢帛、瓷、漆之属博易,取消了金银、缗钱等的博买。在博买行为中,宋政府是主体。铜钱走私遍及全国沿海各地。“自置市舶于浙于闽于广,舶商往来,钱宝所由以泄”包恢,在《敝帚稿略》中详细分析了铜钱走私的状况、原因和方式,“漏泄之地非特在庆元抽解之处,如沿海温、台等处境界,其数千里之间漏泄非一。”

而且“抽解之司无一处不漏泄,庆元之外,若福建泉州与广东广州之市舶两处无以异于庆元,而又或过之”。“福建之钱聚而泄于泉之番舶,广东之钱聚而泄于广之番舶”。番商深入遐陬,在市舶司管理不及的地方贩运铜钱,逃避检查。真德秀主管泉州市舶时曾指出:“(番舶)漏泻于思、广、潮、惠州者多,而回(泉)州者少”,以致泉州市舶收入递年减少,嘉定间某(按:指真德秀)在任日舶税收钱犹十余万贯,及绍定四年才收四万余贯,五年止收五万余贯。

正因为这些地方有利于贩运禁物、逃免检查,在广东澄海隆都后埔宋代佛寺遗址出土了两宋铜钱1800多斤,年代最晚为景定钱。当时佛寺前是出海港,佛寺则是海商集会之所。这些铜钱,是蕃舶收买而因故未能启运的走私品。杜经国和黄挺二先生认为可能是日本商船的走私品。至于具体为某国商人所遗留已无法确知,但这批停放在港口边的为数不小的铜钱肯定是准备走私外运的。走私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方式之一是潜藏于船底。“检空官一过其上,一望而退,岂尝知其内之所藏”,其实“船底莫非铜钱也”。

方式之二是事先“积得现钱或寄之海中之人家,或埋之海山险处或预以小舟搬载前去州岸已五七十里,候检空讫,然后到前洋各处逐旋搬入船内,安然而去”。方式之三是在境内将铜钱熔铸成铜器,再运到海外。《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五景祜元年十月丙戌条载:“广南蕃舶多毁钱以铸铜器。”权度支判官李申奏请重赏告发者,以杜防私铸。走私活动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铜钱的走私贸易中利润丰厚,海商为求厚利逃避关检。

《敝帚稿略》载:“每是一贯之数可以易番货百贯之物,每百贯之数可以易番货千贯之物”,“似此之类奸民安得而不乐与之为市”。由于重利的驱使,一些海商甚至可以冒生命之险。绍兴十三年就有“泉州商人夜以小舟载铜钱十余万缗人洋,舟重风急,遂沉于海”。宋朝的水军也不能抵挡厚利的诱惑。“屯驻水军去处,每月多是现钱支给,此钱一出,固不可复人钱自本州支出,则城下大舟径载人番国矣。”高额的利润使宋政府的禁令显得苍白无力。

走私兴盛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官商勾结。官商的勾结使铜钱外泄成为不治之症。有的海商是地方豪强,称霸一方,使地方官不得不依附于他。例如,《宋史·苏缄传》记载的樊姓海商,叱咤于广州一带,地方官新到,先须前往拜谒,然后上任。就是这些“有势力者,官司不敢谁何,且为防护出境”,以致“铜钱日寡”。有的市舶官接受海商贿赂,或付钱给海商贸易,分享利润,如《敝帚稿略》卷一所说“官吏不廉不公,例有所受而不从实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