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历史上的贞观之治是谁开创的?
公元618年,唐国公李渊篡隋自立,在幅员辽阔的隋帝国版图上建立起了唐帝国。李渊与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等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将帝国境内的反对势力和其他割据政权尽数消灭,完成了实质上的统一。
不久,李建成与李世民之间的关系开始恶化。不甘心只做一名亲王的李世民于公元626年发动了玄武门之变,诛杀李建成并将李渊软禁在深宫之中,李渊无奈之下只得禅位。公元626年下旬,李世民登基为帝,次年将年号改为贞观,贞观之治也由此开始。
虽然李世民权力的来源为后世所不耻,但他确确实实为唐帝国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他的治理下,唐帝国很快便从隋末唐初的衰败环境中走了出来,人口数量也开始逐步回升。行政效率逐渐提高、官场风气也变得清明起来。
同时为了保护边疆百姓安全,李世民还多次发动对外的征服战争,将唐帝国周边地区大多数少数民族降服,使帝国获得了一段相当长的和平时期。唐太宗所开创的贞观之治为唐玄宗时期的开元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唯才是举、选拔人才
唐太宗在继位后不久,便开始对政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虽然新朝已经建立,但很多制度依然沿用隋朝,并不与唐朝的实际情况完全契合,所以对当时的旧制进行改革是十分有必要的。
唐太宗首先从人才选拔入手,意在更新帝国的行政系统,为其注入新的活力。再加上刚刚结束玄武门之变,朝中仍然存在不少太子党和齐王党的大臣,还有一部分坚实的帝党(唐高祖一派)。为了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也为更方便施行政令,必须要将这些臣工从行政系统中清除出去。《贞观政要·论择官》中记载了唐太宗选拔官员的宗旨和底线:
"太宗谓魏征曰:'古人云,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事,则为天下所观;出一言,则为天下所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知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
事实上,唐太宗早在做秦王时就以这样的标准筛选自己的幕僚,如长孙无忌、房玄龄等。这些人都间接促成了贞观之治。
同时,唐太宗的辽阔的心胸也为其招揽了不少人才。魏征原本站队太子李建成一派,曾经多次谏言要将李世民排挤出长安。为了使太子顺利登基,还让李建成多多请战,多立战功。李建成毛遂自荐讨伐刘黑闼便是魏征在幕后为其出的主意。
玄武门之变过后,唐太宗将魏征诏至面前,询问其为何一直与自己作对。魏征秉性直言,丝毫不惧唐太宗之威严。于是唐太宗摒弃前嫌,不但赦免魏征之罪,反而将其重用,让魏征成为时刻提醒自己避免犯错的警钟。
而且唐太宗一旦选定人才,就不会对其再生任何疑心,放心将要事托付。这一点与后世的崇祯帝有着天壤之别。以尉迟恭为例,尉迟恭本为降将,投降时李世民尚为秦王。在与太子李建成争夺太子大位时,李建成曾以重金收买尉迟恭但却遭到了坚决的拒绝。
后来尉迟恭将此事汇报给李世民,李世民却不以为然,并直言对尉迟恭的信任。声称即便太子"积金至斗",也绝不相信尉迟恭会叛他而去。这样一来,不仅使君臣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也使朝廷内部更加团结,不易受小人挑拨造成君臣离间。
精简机构、整顿吏治
唐太宗不仅选拔出多位人才补充进朝廷核心里,而且对于地方官员的选拔也一直十分重视。他深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理,对贪污腐败一直是严厉打击。为更好的约束官员,唐太宗命房玄龄等人在《武德律》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优化和改进,使其更贴合贞观一朝的背景情况,于是《贞观律》便诞生了。
在新制定的律令之中,绝大多数的条文都是针对官员而设立,如《职制律》、《擅兴律》等等,明确划分了官员"可行"和"不可行"的范围。
为精简机构,避免出现冗官,从而额外消耗国家财政,唐太宗对官员编制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如果出现超出额定范围的官员和出现不应当设立的官职,则需要受到严厉处罚。超出一人就要杖责一百,超出十人则直接下狱。通常来说,犯人被杖责一百后基本上就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但对应当时的情况来看,此类"杖责"应当较轻,至少不会给犯人带来生命危险,但也足以震慑各级官员。
如果官员出现贪赃枉法的情况,则需要面对更加严厉的处罚。官员收取一匹布价值的贿赂,则将被杖责一百;如果收取十五匹布价值的贿赂,则直接处以绞刑!
为避免司法系统走上腐败之路,唐太宗还规定禁止随意定罪。如果出现将无罪之人定为死罪的情况,则将下达判决之人处以死刑。为避免官吏私下滥用酷刑,唐太宗还规定需要多位司法系统内的官员一同会审人犯,对于年老者、年幼者、孕妇等人皆不可进行任何拷问。
需要指出的是,唐太宗对于谋逆之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即一旦有人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则直接处死。即便是从犯或犯人的亲属,也都一律处死。《贞观政要·论政体》中对贞观年间的社会情况进行了描述:
"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由是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
唐太宗在命人制定好律法后便在全国开始推行,并要求各级官员严格执行律法,做到了以法治天下。不仅如此,他还要求皇室和李氏宗亲都要遵守律法。即便是皇室犯法,也无法利用其身份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此,《贞观律》的地位便得到了很大提升,身处唐帝国统治下的公民都必须无条件的遵守,也没有了任何可以不遵律法的理由。
在唐太宗的治理下,贞观年间的政治和社会风气得到了极大地改善。百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颇有"天下大同"之状。
对外征伐、平定边患
唐太宗继位时,虽然国内的叛乱势力和割据政权已经被消灭,但外患犹在,北方的突厥一直是唐帝国的心腹巨患。自古以来,北方的草原游牧民族一直让中原封建王朝的皇帝颇为头痛。这些游牧民族缺乏生活资料,尤其是在遇到天灾时就只能依靠劫掠中原封建王朝边境来获取自己必备的生活物资。
再加上这些游牧民族的人口稀少,为了补充劳动力也经常在劫掠完财物后又将百姓掳走,其中也不乏有一些工匠等等。这些人掌握着较为先进的工具制造工艺,一旦落入游牧民族之手,只能被迫为其打造先进的兵器。这样一来,中原封建王朝在与其作战时将会增加很大的伤亡。
为了彻底消除北患,还边境百姓安宁的生活环境,唐太宗于公元629年派遣大将李靖与李勣,率领十万唐军主力兵分两路向北进军。
次年正月时,李靖就以三千精骑大破突厥中军,李勣一路也在白道击败突厥军,颉利可汗率残部仓皇逃向草原深处。随后二人合兵一处继续追击,直到攻破颉利可汗牙帐。不久,颉利可汗被唐军活捉并扭送回长安。唐太宗将其释放后还赐予大量的金银丝绸,颉利可汗也正式向唐帝国投降,东突厥之患终于被消除。
公元645年,高句丽内部发生变乱,唐太宗在嗅到危险气息后决议御驾亲征,率唐军主力北伐高句丽。此次亲征势如破竹,连下高句丽十座城池。并以不足两千人的代价,重创高句丽主力四万余人。《资治通鉴·唐纪》中对此有着相关记载:
"凡征高丽,拔玄菟、横山、盖牟、磨米、辽东、白岩、卑沙、麦谷、银山、后黄十城,徙辽、盖、岩三州户口入中国者七万人。新城、建安、驻跸三大战,斩首四万馀级,战士死者几二千人,战马死者什七、八。"
此次北伐本可深入高句丽腹地,但因天气原因不得不提前班师回京。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唐帝国又不断北征高句丽,大多数战役都以唐军获胜。此后高句丽再也无力与唐帝国相抗,只得退居一方勉强自保。
结语
在唐太宗的治理下,唐帝国的人口数量从唐初的200余万户开始逐年上升。到了永辉年间,已经达到了380万户,这与唐太宗所创造的安定和平的社会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如果唐太宗没有对官场风气进行整顿,腐败之气很有可能会再次席卷帝国内部,百姓的生活状况将更加恶劣。如果唐太宗没有制定清晰的律法,则唐帝国的社会秩序将不会得到稳定。如果唐太宗没有平定外患,那么边关的百姓将整日生活在危险之中,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就会成为突厥人的俘虏,被强行带到草原之上。虽然唐太宗因玄武门之变落下了一世骂名,但瑕不掩瑜,他所开创的贞观之治为唐帝国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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