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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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所有权上,唐朝实行的是均田制,是按“良口三人已下给一亩,三口加一亩;贱口五人给一亩,五口加一亩”的原则授给的。这话的意思是一个三口之家至少可以拥有一亩(约合六百多平方米)土地。当然这指的是普通老百姓。对于贵族呢?还另有规定说:“若京城及州、县郭下园宅,不在此例。”这话什么意思呢?意思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一个小老百姓来说,国家对于你拥有的土地那是有严格限制的,但是那些住在长安、洛阳、扬州、成都等城市中的贵族们,他们可不在这些规定的范围里面。

所以,当年白居易的宅院,“地方十七亩,屋室三之一”,如果一亩按667平方米计算,白居易一家的住房占地总面积为一万多平方米。这让我们蜗居在小鸽子笼里的打工一族情何以堪呀。

不过这都不算是厉害的。

那位在安史之乱中立下大功的郭子仪家,“在亲仁里,居其里四分之一”。亲仁坊就是我们前面介绍过的长安那一百零八个坊中的一个,其规模也就是个中等水平,有历史学家专门考证过,坊的东西长1020-1125米,南北宽500-590米。取其平均数计算,亲仁坊面积至少将近六十万平方米。郭子仪的家占了这个坊的四分之一,那就是将近十五万平方米。这样的住宅面积,你问我到底有多大,我可说不上来,但史书上说,在郭子仪的众多宅院中有一条长长的巷子,他的那些佣人们每天在这条巷子里来来往往,彼此见面互相都不知道对方住在什么地方。用这个例子来说明郭子仪家的住房面积到底有多大,够生动形象了吧?

当然我们现在说的都是唐朝的一些王公大臣,在唐朝拥有住房面积最多的其实还不是他们,那些皇宫里面的公主们,才是大唐真正的房姐房妈,比房哥房叔们还要牛气好几倍。太平、安乐、长宁……这些公主们谁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看着一个的样子比谁的衣服穿得漂亮,谁的首饰贵,谁住的房子大。这种风气由大唐李氏的公主们逐渐蔓延到了他们家的媳妇们,就连宫里的嫔妃也都纷纷效仿,一时奢靡之风盛行。她们买房圈地,只要是她们看上的,想方设法地也要占了来。杨玉环的姐姐虢国夫人就是个例子,她看上了一家人的房子,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地就要了过来,还美其名曰是“买”,其实跟强占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事情闹到这一步的时候,大唐的皇帝坐不住了,眼看着大臣们一个个屋舍极其奢华,身边的女人们也个个占房买地,再不想办法制止一下这股奢侈之风,搞不好就得把大唐江山给折腾完了。好,就从房地产开始着手吧。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其实对于房地产业的整治工作是从唐朝初年就开始的,只不过,似乎历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即使三令五申,唐朝人的楼还是越盖越高,地还是越圈越大,这让皇帝很头疼。

唐初的房屋限购令说“士庶公私第宅,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这意思再明白不过了,盖个小平房住着就行了。可是自打大唐开国,那些个王公贵族,真是一家的楼盖得比一家高。前面那几位都不说了,那都是京官,在四川有个叫李晦的,就是个地方官,职务大约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吧,不仅给自己的家里盖了小楼,还在小楼的旁边盖了一座四合院,冠冕堂皇地经营起了酒店生意。

既然无论京官还是地方官都能无视朝廷的禁令,平头老百姓自然也就跟着效仿起来了。当然,这些平头百姓指的也只是头上没有官帽,但腰包里却有钱的人。不然盖一座楼也不是玩的,那是要花钱的。韦应物有一首诗说:“豪家沽酒长安陌,一旦起楼高百尺。”看到没有,高百尺的楼,那一定是富豪才能盖得起的。而白居易的邻居也绝非等闲人士,“东邻起楼高百尺,璇题照日光相射”。这都是百姓人家的房子,虽然诗人笔下的百尺高楼可能是运用了夸张的手法,但那楼也一定是高得可以了,我相信无论哪个诗人都不会把杜工部笔下的茅屋,写成百尺高楼的样子的。

那一时期社会富足,国家有钱,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他们这样显摆夸富,皇帝也就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喜欢盖你们就盖吧。

安史之乱是唐朝社会经济的一个转折点,从此,一个盛世开始逐渐走向衰落,曾经的富贵繁荣终成过眼烟云。尽管一度也出现过短暂的中兴,但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唐代宗李豫,安史之乱以后的第二位皇帝。

他是在安史之乱结束不久便登上皇位的。眼看着国家遭受了那么大的创伤,代宗痛定思痛,一定要紧衣缩食过日子,重整祖宗家业。公元780年,代宗下了一道令:“诸坊市邸店,楼屋皆不得起,凡楼阁临视人家,限百日内毁拆。”什么意思呢?唐代宗的意思是说,市民和商人都不许盖楼,对于那些已经建成的楼房,只要站在上面可以俯视其他住户房顶的,都必须要在百日之内拆除掉。唐代宗的这个政策是非常严厉的,也是下了决心要在全国范围内吹起一股节俭过日子的好风气。他不但要求市民与商人不许盖楼加舍,就是政府和官员盖楼也在限制之内,谁敢盖楼加舍,就打谁的板子,绝无二话。

大约这一政令下达之后还是起了些作用的,但是时间一长,就又不当回事儿了。所以六十年以后,又有一位皇帝,把这限房令拿出来重申了一遍。他就是唐文宗。

唐文宗的这道禁令的内容是这样的:“士庶公私宅邸,皆不得造楼阁临视人家。于令有违者,仗一百。”几乎是把代宗的话重复了一遍。估计这会儿造房子的风气又有些刹不住了,文宗翻了案宗,想起这一条来,赶紧下道旨,重申一下大唐天子对房产业的规定。

其实纵观唐朝历史,朝廷对于房屋的限制政策其实还是很多的,比如对各级官员盖房子的规格,我们前面都提到过,但好像一直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有钱、有权,能盖房子的就抓紧时间盖房子,能买地的就想着办法地买地,唯独对老百姓那可是一限一个准的。尤其是那个“求田问舍,先问亲邻”的政策,就是说,你买房也好买地也好,不光是要征得原业主的同意,还得征得他四邻族人的同意。如果人家邻居不同意,你就是拿着钱也未必能够买到房。当然这个政策可能是在社会安定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对于大多数无权无势的百姓来说,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那可能就难上加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