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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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史记》中的记载,“焚书坑儒”的确是秦始皇干的,至少“焚书”这件事是确确实实发生, 没有争议的。

而“坑儒”到底是坑的儒生还是方士,虽有争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秦始皇对待“诽谤”他的人,不止是坑杀,还有闹市直接处死的,也有发配成为刑徒服劳役的。

“焚书”的事情发生在秦王政三十四年,即前213年。

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招待群臣,以周青臣为首的七十位学士为秦始皇歌功颂德,大赞郡县制。齐人淳于越却进谏说,周青臣等人只是当面阿谀奉承,并不是忠臣,应该效仿古法,分封王室子弟。秦始皇就找来丞相李斯商议这件事情。李斯是力主郡县制的,当然会反对分封制。李斯说这些人都是道古害今,虚言乱实,善其私学,非上(即秦始皇)所建(功业),应该令行禁止,违命者严惩。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建议。除了秦记(秦国的史书)、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还有博士官们的藏书之外,其他的诸如《诗》、《书》、百家言论的书统统焚毁。

这件事就是所谓的秦始皇“焚书”事件。

秦始皇“焚书”的同时,还下令,如果发现有人敢私自讨论《诗》、《书》的,闹市处斩,以古非今者诛全族,限期不交书者,黥面发配成为刑徒劳役。这就是流传的秦始皇时期,百姓在大街上,见面都不敢打招呼,也不敢窃窃私语的由来。

“坑儒”的事情发生在秦王政三十五年,即前212年。

为秦始皇求取仙药的方士卢生、侯生因为惧怕秦始皇的“刚戾自用”、“乐以刑杀”,还有官吏们的“畏忌讳谀”、“贪于权势”,就逃跑了。这件事惹得秦始皇大怒,就把一些方士、儒生抓起来察问。结果这些人互相告发,希望能免除自己的刑法,最终秦始皇抓了触犯法禁的人,共有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在咸阳活埋。这些被坑杀的人,到底是儒生,还是方士(术士),司马迁在《史记》的不同地方,记述的也不一样,我个人倾向于儒生、方士两者都有。

这就是有名的“坑儒”事件。

公子扶苏,也是在这次事件中劝谏秦始皇,被秦始皇派到北方的上郡去监视蒙恬戍边。

我们从“焚书坑儒”事件中可以看出来,秦始皇晚年,和历代有名的君主一样,都已经开始好大喜功,不能按照正确的方法治理国家了,这也给秦朝的快速灭亡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