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2020-07-04 来源:hao86 西周分封制 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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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姬发联合诸多部落,在牧野一地与商纣王的军队展开了最后决战。或许商纣王也没有料到,自己的军队竟然会这种关键时刻突然倒戈,反而助长了周军的实力。商纣王见大势已去,于是选择自焚而死,商朝就这样灭亡了。

随后周武王便接管了原本属于商朝的领土,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周王朝,可惜三年后武王就不幸去世,由周公姬旦摄政,成为周王朝的实际控制人。在王朝建立之初,周公旦采取大封诸侯的方式奖励那些在推翻商朝过程中的功臣们,一时间得到分封的诸侯竟然有八百人之多,这也意味着在周王朝境内存在着八百个国中之国。不过这些诸侯国大多都是姬姓成员的封地,异姓得到分封的现象并不是十分普遍。

随着时间的推移,分封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最终摧毁了周王朝。在经历短暂的秦帝国统治时期后,汉帝国突然拔地而起,并在帝国全境推行分封与郡县制的结合体——郡国并行制,但仍然给汉帝国带来了难以磨灭的负面影响。直到汉武帝时期,该制度所带来的弊端才逐渐消除,使封建统治者再也不必为此事所烦恼。

周初大行分封,起到拱卫中央的效果

西周初期,周公旦对那些跟随周武王一同起兵的盟友大行封赏,可以说这个新兴的国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诸侯。当然,接受分封的同时也宣告着要承担起相对应的种种义务。

周公旦规定,诸侯必须完全听从周天子的"旨意";在周天子发动战争时,各诸侯国必须无条件提供一定数量的军队供其指挥;各地诸侯必须按照周天子制定的纳贡金额定期缴纳至中央朝廷;各地诸侯拥有私养军队的权力,但必须为周天子守卫每一片国土。如果周天子遭到袭击,必须无条件派兵援助。对于各诸侯来说,这些条件并不是什么难事,都纷纷应允,于是分封制便在西周王朝的境内确定了下来。《左传·僖公》中曾记载:

"郑之入滑也,滑人听命。师还,又即卫。郑公子士、泄堵俞弥帅师伐滑。王使伯服、游孙伯如郑请滑。郑伯怨惠王之入而不与厉公爵也,又怨襄王之与卫、滑也,故不听王命而执二子。王怒,将以狄伐郑。富辰谏曰:不可。臣闻之,大上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

从上述史料可以看出,周公旦大行分封制时,主要的对象依然是宗室子弟。之所以推行分封制,主要还是当时的人们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国家概念,百姓们对于周室的认同感很低。再加上管叔和蔡叔曾经勾结纣王之子武庚掀起叛乱,更是让周公旦感到不安,也让他意识到周王朝内部仍然存在着很多不安定的因素。为了加强对商朝遗民的控制,于是大封诸侯,让这些宗室子弟前往各地对商朝遗民进行监视。

大行分封制的另一大好处是可以保护周室的安全。在周王朝的四周仍然存在着诸多部落,他们也希望效仿周武王占据中原,建立起新兴的国家。周室如果凭借自己的力量加以抵抗实在是太过吃力,所以才通过分封诸侯来强化地方的军事实力,以此保卫周室的安全。所以说,周公旦实行分封制其实也是对当下现状的一种妥协而已,而且在周公旦看来没有比将宗室子弟分派到各地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更加有效的方法了。

分封制使动荡的周王朝逐渐安定下来,各地得到分封的诸侯将自己的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不仅加强了对商朝遗民的控制,还增加了百姓对周室的认同感。此时周王朝上下才凝结成为一个整体,从而具备了继续向前发展的条件。

君权逐渐流失,诸侯势力愈发强大

随着时间的推移,地方诸侯的势力开始愈发强大,而周室却一直无心加强中央集权。或许在周天子心中根本没有中央集权的概念,毕竟从周王朝建立开始,周天子就没有太大的权力,更是无法与后世的皇权相提并论,所以外重内轻的局面开始逐渐形成了。

虽然中国古代史中曾经发生过许多外重内轻的现象,但只有周室是最为衰微、权力最为微薄的。可以说,此时的周天子除了拥有可以分封诸侯的权力,再没有任何作用了。此时周王朝内部的政治状况与后世的君主立宪有着一点点相似之处,那便是周天子已经成为一种国家象征,但实权早已全部流失。

周天子权力的流失意味着地方诸侯的权势开始快速膨胀,并通过不断的征服扩张使诸侯国的数量越来越少,"存活"下来的诸侯国的土地面积则越来越大,于是,历史进入了春秋战国时代。

所谓"春秋五霸、战国七雄",在这段时间内,强大的诸侯国就只剩下了寥寥几家(当然还有一些国力贫弱的小国存在)。几大诸侯国的领土加在一起几乎涵盖了整个周王朝的疆域,并将周天子所居住的都城围在正中央。虽然这些诸侯国的综合实力都十分强大,但谁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推翻周天子的地位。所以这一时期的周室已经名存实亡,仅仅是各诸侯所操纵的傀儡而已。《左传·隐公》中曾经记载:

"冬,京师来告饥。公为之请籴于宋、卫、齐、郑,礼也。"

这段史料记载虽然较短,但却充分表现了此时周天子的地位已经下降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各地诸侯作为"天子之臣",自然要负责供养周室。此时各地诸侯的势力已经非常庞大,周天子直接控制的区域已经愈来愈小,但却连京师附近的饥荒都无力解决,可见诸侯们早就不像过去那般供养周天子了。

其实在笔者看来,这种局面的出现是必然的。周初定下的分封制本身就存在着很多的弊端,最为突出的就是没有对诸侯国进行权利上的限制,导致任何一个诸侯国都可以发展成一个独立的国家,完全可以脱离周天子的控制而存在。不过好在当时的人们受周礼的影响,都不敢心生叛乱之意,所以周王朝从表面上看去仍然是铁板一块,但实际上早已四分五裂。直到秦王嬴政统一六国,开创了皇帝制度并自行称帝后,才宣告周王朝的灭亡,而中国古代史也因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进程。

汉初再次分封,再次出现外重内轻的局面

汉帝国建立后,汉高祖刘邦也在历史中寻求教训,并希望通过借鉴过去的历史经验避免制定下错误的政治制度。实际上,秦朝所推行的郡县制就比较适合汉帝国使用,但在刘邦看来,秦朝既然已经覆灭,那么就证明郡县制并不完善,故而罢之不用。而在此之前的周朝,正是因为推行了分封制才导致了君权旁落,自然也不可取。最终刘邦选择将分封制与郡县制结合起来,在汉帝国境内全面推行郡国并行制。

所谓郡国并行制,便是行政划分仍然采用秦制郡县制,但与此同时也对刘氏宗亲大行分封。刘邦曾经想过将军权牢牢抓在汉廷手中,于是制定下了诸侯国没有得到汉帝赐予的兵符则不能发兵的规定。但并没有制定诸侯在违反朝廷规定时所要承担的惩罚措施,这就导致各地诸侯视朝廷规定如无物,在自己的王国内依旧我行我素。《史记·吴王濞列传》中曾有记载: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於广陵。···发使遗诸侯书曰:"···以汉有贼臣,无功天下,侵夺诸侯地,使吏劾系讯治,以僇辱之为故,不以诸侯人君礼遇刘氏骨肉,绝先帝功臣,进任奸宄,诖乱天下,欲危社稷。陛下多病志失,不能省察。欲举兵诛之,谨闻教。敝国虽狭,地方三千里;人虽少,精兵可具五十万。寡人素事南越三十馀年,其王君皆不辞分其卒以随寡人,又可得三十馀万。"

吴王刘濞绝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就纠集起五十万大军,这就证明早在很久之前,刘濞就已经在郡国内私自征兵并维持具有庞大规模的军队了。刘濞尚且如此,其他诸侯应当也是如此,这应该是汉初时的普遍现象,而这一现象正是郡国并行制的施行所造成的。

刘邦所推行的郡国并行制,不但没有解决分封制所带来的风险隐患,反而还将这些风险都保留了下来。诸侯国之所以能够发动七国之乱,究其根本是因为七国诸侯手中都掌握着郡国内部的财政和军政大权。从这一个角度看去,其实西汉的郡国并行制与西周的分封制并没有什么区别。

诸侯拥有了财政大权,再结合自身的野心,就可以在自己的封地内秘密招兵买马并打造各类兵器,再加上诸侯手中有着大片土地,可以源源不断为前线军队提供后勤补给,所以最终才会引发七国之乱,连累百姓也受到战火的伤害。如果真的要追究责任,那也不能够只责怪刘邦一人,毕竟历史留给刘邦借鉴的例子实在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