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脍炙人口的诗作出自唐朝诗人李绅之手。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人”的称号,但他其实是个生活奢侈、人品低劣的官僚。李绅家几代为官,六岁时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育成人。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反映农民艰辛的诗作,是有生活基础的。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考中进士,步入仕途。他从国子助教(唐朝国子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士及助教)做起,晚年官至宰相,封赵国公,逐渐蜕变。

野史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一餐的耗费多达几百贯。他特别喜欢吃鸡舌,每餐一盘,耗费活鸡300多只,后院宰杀的鸡堆积如山。

只是生活奢侈倒无可指责,但他发迹后爱耍权威,无情无义就是人品低劣了。《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一个叫李元将的人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自己为“弟”,为“侄”,李绅都不高兴,直到李元将称自己为孙子,李绅才勉强接受。

还有一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士之谊,有一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家仆与一个市民发生争斗。得知是宣州馆驿崔巡官的仆人,李绅竟将那仆人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说:"过去我曾认识你,既然来到这里,为何不来相见?"崔巡官连忙叩头谢罪,可李绅还是把他绑起来,打了20杖。崔巡官被送到秣陵时,吓得面如死灰,甚至不敢大哭一声。当时人们议论纷纷:"李绅的族叔反过来做了他的孙子,李绅的友人成了被他流放的囚犯。"

李绅一生中最大的污点,是他晚年经手的"吴湘案"。唐武宗会昌五年(845年),74岁高龄的李绅出任淮南节度使。其时,扬州江都县尉吴湘被人举报贪污公款、强娶民女。李绅接报后立即将吴湘逮捕下狱,判以死刑。但此案上报到朝廷后,谏官怀疑其中有冤情,朝廷便派遣御史崔元藻前往扬州复查。崔元藻调查后发现,吴湘贪赃属实,但款项不多,强娶民女之事则不实,所以罪不至死。但李绅却一意孤行,强行将吴湘送上了断头台。

大中元年(847年),"吴湘案"得到平反。这时李绅虽已去世,但按照唐朝的规定,酷吏即使死掉也要剥夺爵位,子孙不得做官,因此,死去的李绅受到了"削绅三官,子孙不得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