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离婚在现代人听起来虽然稀松平常,但要在古时候,那可是天大的事儿,尤其对于女人来说,简直让娘家人无地自容。《孔雀东南飞》里的刘兰芝,那么好的一个儿媳妇,被婆家赶回娘家以后,在娘家活得就是“进退无颜仪”,觉得太丢脸了。但是,唐朝女人有的时候可不管那么多,因为法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就为她们提供了选择离婚的可能。

唐代宗年间,就有这样的一宗离婚案,男的叫杨志坚,是个穷书生,每天只知道念书写字,家里一穷二白,啥都没有。她的老婆跟着他过了几年,一看他也不知道出去上个班,也不知道做点小生意赚点钱,家里穷得叮当响了,他还只知道念书,日子实在没法过了,就闹着和杨书生离婚。

杨书生也是个讲道理的人,既然你的心都不在我这儿了,我留你的人也没有什么意义,离就离了吧。

他们两个要是在今天,那就算是协议离婚了,在当时叫作“和离”,按说到了衙门也就是走个过场,这婚事就算是完了。

但是当时接手这起离婚案的,是非常著名的大书法家颜真卿。是的,颜真卿的确是做过官的,他接到了这位杨书生老婆的离婚诉讼,气就不打一处来,他可不想助长这种拜金女嫌贫爱富的社会风气,所以虽然她是协议离婚,颜真卿还是决定要给她点教训。

瞧瞧颜法官的判词:

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意思是说,杨志坚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将来一定会有出头之日,可惜他这老婆目光短浅。我看那杨书生虽然饭都吃不上了,还手不释卷,而妻子却不理解他、支持他,将来哪还能看到他衣锦还乡的那一天?既然如此,离就离了吧。但这样的妻子,要先杖责二十。至于杨秀才,给他些赏赐,再给他找份工作吧。

这通离婚案,杨公判得既尊重了女性的离婚自主权,也弘扬了社会的正能量。据说此案一判,那一带十年以内再没有哪个女人敢说要弃夫离婚的。由此可以证明,像杨书生老婆这样与老公离婚的现象在唐朝绝不是个新鲜事儿。

不过唐朝到底是唐朝,就算是离婚,他们的离婚书,写得都非常有水平,可不像咱们现在,财产怎么分割呀,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啊,一大堆事。人家大唐的离婚书里,可从不理这些个俗事儿。就拿杨书生写给他老婆的离婚书来看:“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他别画眉。此去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

瞧见没有,都要分手了,还这么诗情画意。意思是我这辈子也的确没啥本事,你想要走就走吧,另找个好的男人嫁了吧。

除了杨书生的这首分手诗,在敦煌莫高窟里,还藏着几份“放妻书”,写得也别有味道。所谓的“放妻书”,其实就是离婚证明书,有点近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但就其内容上来看,却比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书言词要美好得多。看看这封:

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

听听这词,写得还挺委婉浪漫的,一点儿不像是要离婚,倒像是要给出嫁的妹妹写祝福语似的,愿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找一如意郎君,两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这样的离婚书在敦煌一共找到了12份,并不算多,但却证明了唐代离婚现象的存在。就连韩愈这样的大儒之家,女儿的婚姻也是一波三折的。韩愈先是把女儿嫁给了一个叫李汉的人,但后来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便离婚了,之后又嫁给了一个叫樊仲懿的人。

这种现象的产生与大唐女性地位空前提升有着直接的关系。大唐御姐级的人物可谓层出不穷,从唐高宗的武氏开始,后来又有中宗的韦氏,再后来有肃宗的张氏,这些女人在取得绝对政治权力的同时,也为大唐的女性争夺了绝对的社会地位。大唐的女性不再是被贬低、奴役的角色,也不再是单纯的生育工具,而是在婚姻里享有着空前自由的女性。因此在这一特殊的时期,改嫁、再婚对于她们而言,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