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梳理历史朝代顺序

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天下无敌的蒙古最大的弱点,同时也是游牧民族政权的共同问题,就是在王位继承时往往出现不稳定的因素。

草原民族的继承规矩是父亲在生前将部分财产分给长大的长子,剩下的财产在父亲死后就成为幼子的财产。看似幼子继承、其实长子已经得到应得的部分。

从年龄来看,父亲死去的时候,一般的幼子也都已经长大成人。所谓财产,就是马牛羊以及牧场。成吉思汗家也按照这个规矩分配继承领地。正室孛尔帖有四个儿子,长子术赤是孛尔帖被蔑儿乞部族抢走后不久回来出生的,是否有成吉思汗的血缘,尚有疑问。

成吉思汗西征后,术赤死去,但他的家属获得伏尔加河下游钦察汗族的居住区作为领地。第三子窝阔台分得先前的乃蛮部族的土地一一阿尔泰山西麓,叫作准噶尔的地区。幼子拖雷没有分得领土,按照蒙古的继承法,父亲成吉思汗死后他就继承父亲的领土,即成吉思汗家族的发祥地蒙古。继承父亲的领土不等于继承王位地位,重要事项经过忽里勒台讨论决定,所以游牧民族蒙古没有继承制度的明确成文法。

公元1183年左右,铁木真在克烈部王汗与蒙古乞颜氏贵族们的支持下首次称汗。此后,铁木真先后战胜蒙古高原各部落,于公元1206年建立起大蒙古国。在大蒙古国时期,成吉思汗严格按照游牧社会财产分配原则分封嫡子,按才能选立嫡三子窝阔台为汗位继承人并以札撒(法度)的形式规定汗位永远属于窝阔台家族。

但是,成吉思汗未能协调好游牧传统与游牧帝国贵族权力之间的关系,自然没有建立起健全的汗储制度,导致汗位争夺在其去世后随即展开。如成吉思汗将嫡三子窝阔台立为汗位继承人,并命令汗位永远属于窝阔台一系,但因没有制定相应的保障制度以及由分封制度产生的实力不均衡等因素,导致蒙古本土嫡幼子拖雷系一枝独秀,最终夺去了汗位。

成吉思汗死后两年召开大忽里勒台,第三子窝阔台被推选可可汗。大哥术赤和二哥察合台经常反目成仇,窝阔台经常调整他们之间的矛盾。成吉思汗死后的两年里,可汗空缺,由幼子拖雷任监国,临时代理皇帝执政,而且幼子继承王位的可能性。在大忽里勒台上,众人拥戴幼子的呼声很高,但是耶律楚材尊重成吉思汗的遗愿,力推窝阔台,其他兄弟也都表示同意。

虽然幼子继承不是铁律,但在游牧民族中依然顽固地视为天经地义,其实拖雷可以以此为武器与窝台争夺继承权,但是他对窝阔台即位表示心悦试服、虽然窝阔台人品高尚,但可以说是拖雷的自我牺牲避免了蒙古的分裂。

忽必烈入主中原后采纳汉人幕僚的建议,效仿金宋制度,建立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东宫。从此,元朝的汗位争夺呈现出中原王朝特色与蒙古传统相互作用的特点,变得更加复杂。元朝的辖境包括蒙古本土和中原汉地,制度方面明显具有“国俗”与“汉法”的“二元”特色。

虽然忽必烈制定了嫡长子继承制,但带有草原特色的嫡幼子守产、皇后称制和“兄终弟及,叔侄相承”(即所谓“兄亡弟及,祖宗法也”)等因素依然左右着汗位的传承。“总之,随着中原的嫡长子继承制观念在蒙古统治者中间的传播,嫡长子继承制与幼子守产的观念成为汗位争夺者的双选工具,哪个有利于自己,就标榜哪一个观念。”